這裡就有2個活生生的例子 看看青少年如何解決問題
【聯合報/記者鄭惠仁/台南縣報導】 2007.04.23 03:20 am
前天登場的南縣新營宗教文化節昨天發生流血憾事,來自永康的陣頭在遊行時,不滿許姓少年等六人騎著機車在陣頭中亂竄,近廿名陣頭成員持棍棒攻擊許姓少年等,將他們打得遍體鱗傷,統統住進醫院。
六名少年被送醫急救,五人須住院觀察,新營市長李宗智要求警方揪出滋事者。警方指出,滋事的陣頭由綽號「阿典」的男子帶隊,警方要他找出打人的人。
為期三天的新營市宗教文化節前天登場,共有六十四個陣頭參加,重頭戲是全長八十公里的遶境活動,昨天是第二天。昨天上午十一時陣頭經過台南縣立體育場附近時,許姓少年和朋友騎著三輛機車在陣頭中鑽來鑽去,引起永康陣頭成員不滿,雙方口角。工作人員擔心發生衝突,請陣頭先離開。
昨天中午許姓兄弟和何姓等六名少年騎機車行經三興街與金華路口等紅燈時,剛好遇到永康陣頭成員乘坐的小貨車。小貨車上下來十多名青少年持棍棒攔住許姓少年等人說:「你們很吵」,隨即展開攻擊。
許姓少年等人棄車逃逸,對方仍窮追不捨,許姓少年等人最後躲到三興街巷子內喊救命,附近住戶發現後報警,滋事者才離開。警方趕到現場,滋事者已鳥獸散。
目擊此事發生的婦人說,滋事者大都穿白衣,有人臉上八家將的妝還在。婦人表示,許姓少年被打得滿臉是血,躲在巷子內不敢出來。
警方調查,多數少年都是手腳或頭部被打傷,其中許姓兄弟的弟弟顱骨骨折,傷勢較嚴重。
【2007/04/23 聯合報】@
http://udn.com/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07.04.23 03:20 am
四名血氣方剛的少年只因被瞄一眼,就起意把倒楣的專科學生一陣狂打,使得他右臂肌肉斷裂,手指關節永遠不能轉動及寫字;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判打人的四名少年及其父母連帶賠償一百八十八萬元。
十八歲的黃姓學生說,他不認識這群少年,他和同學從公廁出來,看到四人聚在一起,好奇看了一眼就被痛毆,現在連字都不能寫,休學在家。
打人的四少當時都是十五歲,涉及刑事傷害罪部分,因為都是少年犯,經少年法庭審理後交付保護管束;現在有的就學,有的在工作。
前年四月間晚上六點多,黃姓學生下課後和同學到台北市四平公園逛。他上完公廁,在公園門口看到宋姓等四名少年聚集,好奇看了一眼;四名少年認為黃瞄他們,在挑釁,於是尾隨到民生東路巷子內,四人持西瓜刀、機車安全帽圍毆。
黃姓學生被打得頭、背部裂傷、右手骨折、右手指及左前臂的肌腱斷裂,右手指骨折,左前臂深層裂傷,因為傷勢嚴重,必須休學治療復健。黃向法院提告,要求打人的四名少年及父母應連帶賠償他三百卅五萬多元。
法院審理時,發現打人的四名少年家境並不好,有的是單親家庭,犯罪後態度不良。依照民法規定,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權利,與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因此本案的賠償由四名少年及其父母共同負擔。
【2007/04/23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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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大熊老師 於 2007-4-23 16:30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