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07/04/26 00:20 記者:蘇子鈞
老師真正的專業是教學,輔導管教知能當然也是老師應該具備的基本實務,但是,那只是初級管理,舉例來說,班級秩序、班級常規、班務運作、初階個案輔導與小團體輔導….等等,但是回過頭來老師最重要的還是教學,往往在教學現場,我們看見老師ㄧ方面必須處理臨時發生的個案,一方面有必須兼顧教學進度的延伸,實在分身乏術。
老師更常常在處理一個個案學生好,還是繼續進行教學好?但是不處理好個案,又會因而影響其他同學,可是一旦決定處理,其他同學又該如何?這些現場教師的矛盾與掙扎,學校行政應該要解決,因為行政是服務教學,更是支撐著前線老師發揮教學專業的重要後盾。
零體罰入教育基本法後,老師到底該如何管教學生?個人認為這不是一個真正的重點,應該是先有程序後談實體,程序為何?
輔導管教應該先訂定出一個標準程序分級,教師在教學現場的初級輔導管教應該做到哪種程度?如果仍然無效,該如何轉介進入到下一級?要一個老師教學專業,又要輔導管教專業,這絕對是一個天方夜譚。
輔導管教是一個專業的領域,心理輔導的社工師進駐校園甚至成為學校常態的編制,勢必是未來必要的趨勢,個案的輔導更不是現場教師ㄧ個人就可以獨立解決和完成的,但是在校園裡面卻常常看見老師在尋求學校行政介入輔導管教的同時,卻依然孤立無援,這是教育現場的老師最無力的現狀。
趕在四月三十號「國際不打小孩日」前,教育部本周公布「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注意事項」,讓教師明確釐清管教、處罰的界限。當然,明定處罰界限固然能讓教師在管教時有法可循,但是如何輔導行為偏差的孩子,才是教育的基本目的。
因此,強化學校教訓輔三方行政的價值整合,讓老師在教室能夠發揮最大的教學專業,這才是大多數學生權益維護最積極的展現,而不是一味地限縮老師該有的基本權限。
沒有一位老師願意以斥責體罰拿來當作教育作為的積極手段,在人權的基本價值論述裡,孩子是國家的資產,甚至連父母都沒有權力讓自己的孩子遭受到身心靈的創傷,更何況是為人師者。
讓校園輔導管教回歸專業,回歸到應有的輔導管教程序分級,回歸到基本的人性尊嚴和價值,讓老師能夠擁有更大的教學空間,發揮最大的教學效能,這樣才是落實校園專業分工,行政服務與維護學生受教基本權利的最大保障。
校園是親師生的整合平台,如果只靠現場基層教師單打獨鬥,如果只因為少數個案就否決大多數基層的默默奉獻,零體罰入教育基本法比不上早就已經存在的刑罰第277條傷害罪來的明確,教育看的是未來,但是有多少政治人物願意拿未來30年後的成果當作是政治生命的加持呢?或許這才是阻礙教育革命的真正大石頭。
(●作者蘇子鈞,國小教師,臺北縣教師會新莊區分會會長、台北縣六合教師會理事長。新莊區分會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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