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薛荷玉/台北報導】 2007.04.12 03:49 am
一本、多本至今莫衷一是,教育部為了防堵地方推動「一綱一本」,昨天發出解釋令指任何形式推動一本都違法。
教育部昨天指出,北北基、桃園縣、台中縣市、嘉義縣、彰化縣等八縣現正推動中小學教科書的「一綱一本」模式,全都違法。如縣市執意推動,將依地方制度法請行政院變更、撤銷或停止縣市政府的做法,或請監察院糾正、甚至給予地方首長申誡至撤職處分。
在教育改革協會等堅守「一綱多本」的教改團體要求下,教育部昨天發出解釋令,指學校不能將教科書的選用權委託縣市政府或學校辦理,各縣市教育局也不得以「建議、暗示、提供參考版本、或其他刻意操作方式,直接或間接介入、干預或實質影響」學校選用教科書。
解釋令是法律主管機關對於法令的權威性補充。教育部昨天的解釋令,等於正式否決北北基等八縣市推動一綱一本的計畫,必須依據「一綱多本」原則選用教科書。
彰化縣政府去年開始用網路統計各校選出教科書版本,並要求各校選用縣府彙整的統一版本,來推行一綱一本;主張一綱一本的台北市長郝龍斌上任後,更積極推動北北基共辦基測,其他縣市紛紛跟進。
教育部次長吳財順表示,彰化縣本學年的教科書已選出來、且正在使用,所以不會要求各校在學期中重選;但下學年(今年八月)的教科書選用將嚴格要求各縣市遵守法令。國中小通常是在五月下旬選出下學年的教科書版本。
當初花了五年推動,才在八十八年盼到國民教育法修正、推行一綱多本的教改協會理事長丁志仁,昨天號召了一批教改人士,到教育部請願,要求教育部立刻發函,禁止縣市政府介入各校選書作業、以違法方式實施一綱一本。
但其實教育部前天就已密集開了一天的會,完成國民教育法第八條之二的解釋令,昨天在請願人士到教育部後,隨即發布。
國教司長潘文忠表示,教育部從三月中旬開始密切觀察各縣市規避法令、推動一綱一本的方案,「真的是五花八門,例如用網路票選、再取眾數,用集眾意義來代替指定版本,他們都說是依法行政,但這些都違反國教法。」
教育部昨天對用基測來綁版本是否違反國教法,並沒有明確答覆。「看完教育部的解釋令,答案應該就呼之欲出了。」吳財順說。
●國民教育法第八條之二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教科圖書,由教育部審定,必要時得編定之。教科圖書審定委員會由學科及課程專家、教師及教育行政機關代表等組成。教師代表不得少於三分之一;其組織由教育部定之。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教科圖書,由學校校務會議訂定辦法公開選用之。
【2007/04/12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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