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教師管教學生注意事項出爐 蛙跳、罰款通通違法
小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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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5-27 22:39  資料  個人空間  短消息  加為好友 

別讓髮禁復活
回復 #10 貓尾 的帖子

二十五、訂定校規、班規之限制
校規、班規、班會或其他班級會議所為決議,不得訂定對學生科處罰款或剝奪財產權之規定。
為維護學生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除為防止危害學生安全或防止疾病傳染所必要者外,學校不得限制學生髮式,並加以處罰。
除前項情形外,有關學生服裝儀容之規定,應以舉辦校內公聽會、說明會或進行全校性問卷調查等方式,廣納學生及家長意見,循民主參與程序訂定,以創造開明、信任之校園文化。
校規應經校務會議通過。
班規、班會或其他班級會議所為決議,與法令或校規牴觸者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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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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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5-28 18:56  資料  個人空間  短消息  加為好友 

回復 #11 小賴 的帖子

那究竟現在是怎麼樣== ?

學校不得限制學生髮式,並加以處罰。

那私立也一樣嗎?

可是我們現在還是依然要罰站,我上次沒去站,今天拿到了小過單…

有關學生服裝儀容之規定,應以舉辦校內公聽會、說明會或進行全校性問卷調查等方式,廣納學生及家長意見,循民主參與程序訂定,以創造開明、信任之校園文化。

看到這一句…

我想育達可能反駁時又會說這是學校家長共同訂定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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