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期盼同學多熟悉與自己權益有關的法令規定
小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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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髮禁復活
期盼同學多熟悉與自己權益有關的法令規定

親愛的同學:

應熟悉與自身權益有關的法規,
以免造成不必要之誤會產生。
如  Q::同學常詢問為何我們學校沒有解除髮禁教育部不是解除了嗎?
A:1.教育部確實解除髮禁 並貫徹宣導
2.私校因受自私校法規定 有其興學保障  教育部基於尊重 未行文規範
3.國中  係屬地方自治原則 其屬地方政府權責 教育部只能尊重地方政府 各校也應遵守該縣市規定  不得逾越


Q:為何我們學校還有襪禁
A:教育部廢止髮式規定 並未廢止鞋襪規定 仍由各校規定實施  同學對於鞋襪開放有疑義 應逕向學務處反映



希望同學能夠熟悉自己相關權益法規 除了可以避免不必要之誤會 也可以保障自身權益
切記  法律不保障好人 只保障懂法律的人。


我們將持續加強宣導落實解除髮禁政策  請各校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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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 小賴 的帖子

推這篇!  請同學在發表之前  先把這篇看清楚再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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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髮禁復活
回復 #2 大熊老師 的帖子

教師管教學生注意事項出爐 蛙跳、罰款通通違法   記者:曾國華
教育部8日配合立法院去年通過修正教育基本法的「零體罰」條款,
公布「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草案」,除了明列教師輔導管教應遵守的原則與程序外,
也明定教師違法處罰措施的參考表,其中包括了蛙跳、兔跳、教師對學生責打身體或命令學生自打、
互打耳光、罰款
等全數都屬違法行為,至於誹謗、公然侮辱等言語性「管教」是否違法,教育部則認為,
這需要視個案實際狀才能認定。


教育部8日公布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草案,其中明列教師輔導管教應遵守的原則與程序,
以及教育人員應避免採取的輔導管教措施,其中注意事項中明確列表指出,包括打耳光、打手心等責打身體;
令命學生自打、互打耳光;或是要學生交互蹲跳、蛙跳、兔跳,以及罰款、沒收學生物品等行為,

全數都屬於違法的處罰措施。負責擬定這項草案的政治大學公共行政系助理教授莊國榮說:
『我們是列出主要可能情形,也保留適當發展空間,那所有的法律的條文,都免不了要有進一步解釋,
我們希望顧到適當明確又保留適當彈性原則下,讓他有適當合理的管教空間。』

過去有教師在管教罵學生是「豬」等言辭是否也屬於違法行為,莊國榮則說,誹謗、公然侮辱、
恐嚇也屬於違法管教,但究竟是不是違法,仍須要視個案的情形才能認定。他說:『就是說在言談之中,
人有時候會有情緒,祗要那個不到達構成刑法民法這些違法的話,基本上有些可能是不當的,
但不見得是到達違法的程度。』

此外,對於日前吵翻天的各校髮禁問題,注意事項中也明文規定,學校不得限制學生髮式,並加以處罰。
至於未來教師可以採取的管教措施,則包括口頭糾正、整調座位、留校參加課後輔導,以及靜坐、
站立反省等,不過站立反省每次也不得超過一堂課,每天累計不得超過2小時,

而這項注意事項草案則還將經過公聽會討論後,預計6月份經教育部部務會議通過後,即可正式公布實施。

[ 本帖最後由 大熊老師 於 2007-6-5 23:4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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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 小賴 的帖子

把這篇至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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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髮禁復活
所以...可以沒收東西??

例: MP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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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5 叛逆a小帥 的帖子

1.不可沒收東西 但前提下是非違法或具有傷害力以及妨害他人學習之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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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老師(主任)沒收東西可以申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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