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是沒有意義的捏~
有一題類似的題目↓
三個人一起留宿時,每個人出10元後,湊了30元給女侍,讓他拿去櫃檯結帳,櫃檯找回了5元
女侍在半路中私吞了2元,只還了3元給他們
將那3元分給3個人,剛好每個人可以拿回1元,所以沒個人支付了9元
因為3個人都付了9元,所以合起來是27元;女侍私吞了2元,加起來一共29元
怎麼算都跟帳面不合←(在報紙上看的)
提示:為什麼三個人支付的27元要加上女侍私吞的2元呢??
解答:一開始三個人出的是30元,退回來的是3元,所以他們一共支付了27元
支付的這27元的內容,是付給櫃檯的25元以及被女侍私吞的2元,所以帳並沒有算錯
被女侍私吞掉的2元,是包含在三個人支付的27元之中
付給櫃檯的25元+女侍口袋裡的2元=三個人支付的27元
因此,在三個人支付的27元中,加上女侍私吞的2元,所得到的29元這個數字,其實是不具任何意義的
所以,30元和29元間的1元差額,並沒有意義...(打完 累)
同理可知 借來的這100內容 是找回來的錢97元和回給他們的錢2元+自己的1元 是沒算錯的
只要不還他們 其實錢是沒變的
所以49+49+1=99←這個數字是沒意義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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