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本會再次宣導解除髮禁規定 請查照
  本主題由 小賴 於 2007-6-12 16:07 設置高亮 
小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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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髮禁復活
本會再次宣導解除髮禁規定 請查照

親愛的同學 您好:

1.本會再次宣導教育部業已解除髮禁 但未強制廢止私校髮禁 是因為礙於興學自由法的規定
2.有關懲處問題,如不服學校對學生之處分或措施,請依「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處理學生申訴案件實施辦法」第5條規定,得於通知書送達之次日起20日內,以書面向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提起申訴。
3.(1)本部已於91年6月14日召開之全國教育局長會議中討論決議後宣布:「學生服裝之式樣、顏色,由各校邀集學校行政主管、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及家長代表等共同制訂,兼顧學生生活教育及美感教育,引導學生健全成長發展,並藉此建立理性溝通與符合民主法治精神機制」。藉由學校生活、藉由穿著制服,不但可以彰顯團體的認同,更可以培養群性、紀律與團體的生活,並且與同學留下共同的歷史記憶。
(2)輔導管教申訴:因為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相關事宜,係屬學校及各地方政府權責,因此,台端如有遇到學校因為髮式問題而被處罰或遇到教師不當管教的情況,可利用學校「學生申訴信箱」或其他校內意見反映的管道;如仍未能達成共識,可敘明具體陳情內容(儘可能的詳細說明懲處事由等訊息)向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反映陳情(縣市政府教育局),以利相關單位能更迅速的為您解決問題。
4.本部為協助各縣(市)政府訂定或修正國民中小學獎懲規定,已於去95年1月2日以台國(一)字第0940179257號函知各縣市,有關各縣(市)政府訂定或修正國民中小學獎懲規定之原則與注意事項;在學校執行上,由縣市政府督促學校對學生之懲處不得逾越縣市之規定。
5.教育部目前廢止髮式 但未廢止鞋襪規定 請鑑查
6.依據 教育部規定 各校不得將髮式作為懲處學生的依據  
準此 各校不得以扣留畢業證書來懲處學生頭髮 若有學校因此懲處或威脅
可請家長協助反應  以俾維護自我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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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調一下重點  

1.本會再次宣導教育部業已解除髮禁 但未強制廢止私校髮禁 是因為礙於興學自由法的規定
(意思就是說現在私校還是可以自行決定髮式及服裝規定 所以不要再問私校為什麼還有髮禁了  要記住 把這篇文章印出來 好好的閱讀並記住其規定 )

2.有關懲處問題,如不服學校對學生之處分或措施,請依「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處理學生申訴案件實施辦法」第5條規定,得於通知書送達之次日起20日內,以書面向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提起申訴
(學生萬一遇到老師想強行體罰你們的話 你們就可以說 "老師, 現在是不能體罰學生的, 我們承認我們犯的錯
請老師改用其他非體罰的方式處罰我們 我們樂於接受."  如果這位老師還是想體罰你們, 你們就可以
不要默默地接受體罰  可以先和輔導室和輔導老師商量 把實際情形告訴輔導老師 溝通一下
再者, 千萬不要把沒有體罰當作可以為所欲為的藉口, 學生遵守校規是本分 犯錯接受處罰也是應該的不要犯了錯 還不承認錯誤 還一直用不能體罰當作合理化為藉口 這是非常可惡的行為 必須嚴懲不殆 )

3.(1)本部已於91年6月14日召開之全國教育局長會議中討論決議後宣布:「學生服裝之式樣、顏色,由各校邀集學校行政主管、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及家長代表等共同制訂,兼顧學生生活教育及美感教育,引導學生健全成長發展,並藉此建立理性溝通與符合民主法治精神機制」。藉由學校生活、藉由穿著制服,不但可以彰顯團體的認同,更可以培養群性、紀律與團體的生活,並且與同學留下共同的歷史記憶。
(所以學校服裝儀容規定 應該是由各個代表所共同制定的 所以如果覺得學校服裝規定太過嚴格的話, 可以
在這種各方代表的會議中提出  也大力宣導解除髮禁的理念  適度開放學校頭髮規定 )

(2)輔導管教申訴:因為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相關事宜,係屬學校及各地方政府權責,因此,台端如有遇到學校因為髮式問題而被處罰或遇到教師不當管教的情況,可利用學校「學生申訴信箱」或其他校內意見反映的管道;如仍未能達成共識,可敘明具體陳情內容(儘可能的詳細說明懲處事由等訊息)向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反映陳情(縣市政府教育局),以利相關單位能更迅速的為您解決問題。
(遇到不當管教  可以向學校或是教育主管機關申訴  而不是找媒體 找立委之類的  那不是正常的申訴管道
用那種不正當的方式  一點說服力都沒有  也毫無正當性 學校可以不必理會你這樣無理取鬧又不正當的申訴方式)

4.本部為協助各縣(市)政府訂定或修正國民中小學獎懲規定,已於去95年1月2日以台國(一)字第0940179257號函知各縣市,有關各縣(市)政府訂定或修正國民中小學獎懲規定之原則與注意事項;在學校執行上,由縣市政府督促學校對學生之懲處不得逾越縣市之規定。

5.教育部目前廢止髮式 但未廢止鞋襪規定 請鑑查
(總之 除了頭髮 其他還是有規定  不要一昧的想廢除任何規定 這是法治的社會 任何事情要按照民主程序
法律規定來執行  不是你想怎樣就怎樣的)
6.依據 教育部規定 各校不得將髮式作為懲處學生的依據  
準此 各校不得以扣留畢業證書來懲處學生頭髮 若有學校因此懲處或威脅 可請家長協助反應  以俾維護自我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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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髮禁復活
摁摁

首先
先謝謝小賴大大
不過還有個疑問
就是
之前有老師要求我們學生做拱橋
結果我們跟老師說  現在不是零體罰了嗎??
結果老師卻說
老  零體罰是嗎
那每人警告一支
這樣算是威脅我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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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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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3 as0936662496 的帖子

各校不得有體罰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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