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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5-29 15:21 粽子
滬江高中又開始管頭髮

原本還好 只是說說而已 現在卻又開始管頭髮

不能染燙就算了 又叫我們修短

好 我也剪短了

我去給教官檢查

他又說 我頭髮太長 瀏海旁邊那邊 不能到眼睛

再去給他檢查 他變成說"瀏海"不能遮額頭 根本是看自己心情決定讓你過不過

誇張 還說叫我要剪的跟他一樣不就好了(他平頭)

放學強迫我們留校 留到六點 逼我們一定要剪

不剪就每天留 留到我們剪到他"滿意"為止

也不准我們出公差 如果被記過 就不能去消

如果已經燙整頭了 該怎麼辦 他就直接說 剪到跟平頭那樣就好了

就是強迫我們剪頭髮 現在只是這樣 我不知道後續還會用什麼方式來逼我們剪頭髮

私校就沒人權??

2007-5-29 15:34 hihikaren8989
瑄瑄

真的 我也是滬江的學生

原本我燙玉米鬚 學校說公差管制 我想說還好

現在說什麼教育部說 北市學校要恢復髮禁

到底是真的假的阿

那原本解個屁阿 奇怪ㄟ耍我們喔

現在勒我們一個教官一直說 一天沒把頭髮剪掉的每天都要留到6點才能回家

這是什麼學校阿

那如果說剪還好 但是我朋友剪完去給教官檢檫 他卻說劉海要全部剪掉

那能看嗎

債這樣下去根本就是在逼我們嘛

在不解決 我會 登報在蘋果日報上

2007-5-29 15:38 maxll52027
我也是= =

我也是一年級的

我頭髮原本也很長

因為我有捲髮

所以我有燙

但我沒染

學校說他不會用任何方式來來逼我們剪

聽他們都在屁    管制我們的公差  把我們留到6點

有事沒事就來念一下   嚴重傷害到我門的心靈

不能公差 也就是不能被加分

嚴重妨礙到我們升學  留到六點

嚴重侵害到我們的人權

就因為這樣我去剪了個大光頭

不剪還好  剪了被大家笑

在路上也會被笑

嚴重傷害到我身心

難道想帥一點有錯ㄇ?

髮禁  學生的夢饜

2007-5-29 16:33 大熊老師
回復 #3 maxll52027 的帖子

把你們學校的服裝規定po上來看看  尤其是頭髮的規定為何?

1.私立學校因係自力興學,並迭受家長要求,學生生活管理,致有別於國立學校與符合團體紀律之較高標準,學生髮式仍請適合學生身分,梳理整齊為宜。
2.本部於76年已廢止學生髮式管理規定,有關高中職學生服裝儀容等已屬各校權責,由各校自行邀請學生代表、家長代表、教師代表、行政人員等依民主程序協商後規範之。
又查教育之目的在培養人民健全人格、民主素養、法治觀念、人文涵養、強健體魄及思考、判斷與創造能力,並以養成學生良好生活習慣.建立符合社會規劃之行為為目的。基於上述目的,學生有從事有害身心健康之行為者,教師得施予適當輔導與管教。爰有關學校基於輔導管教學生之必要,得要求家長配合輔導。
3.本部為廣納校園多元意見,對於學生服裝、髮式及儀容之相關規定,學校應透過民主程序、比例
  原則,且參酌學校所訂「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相關規定,引導學生健全成
  長與發展,並避免學生因髮式或服裝儀容不符規定而遭受懲處,以塑造開明、信
  任之校園文化。
4.有關學生髮式問題,本部業於94年8月9日以教中(二)字第40511646號函知各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查照,並副知各台灣省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主要內容如下:
(一)學生個人髮式屬於基本人權範圍,學校校規不得將髮式管理納入學生輔導管教及校規之規定範圍,並不得藉故檢查及懲處。
(二)學生人權保障日益受到重視的教育思潮下,屬於人身自由的髮式,理應受到尊重,不納入學生管教範圍,學生個人髮式宜積極宣導以健康、整潔原則為主,由學生個人自主,學習對自己的行為負起責任。
(三)自94學年度起,各校校規應落實尊重學生人權,現行校規(含學生手冊)中援引本部已廢止之規定、規範學生髮式者須儘速進行檢討、修改。
三、本部76.1.20台(76)訓字第02889號函(廢止63.1.21台(63)軍字第1856號函及67.10.13台(67)訓字第29095號函)主要內容如下:
(一)各級學校學生髮式應以整齊、簡單、樸素富朝氣、便於梳洗、適合學生身分為原則。其髮式由各校依照上述原則並參考各地區之環境、氣候等因素,自行作適當規定。
(二)學校訂定學生髮式時,可徵詢學校教師、學生及家長代表等之意見,以作參考。
四、本部函請學校落實解除髮禁政策應辦事項有下列各項:
(一)將生活教育及美育融入各科課程教學,並配合規劃辦理相關活動,培養學生頭髮整齊、清潔之自我管理習慣。
(二)設置意見反應信箱、電話專線、網路留言版等多元管道,讓家長、學生表達意見與想法,並依規定受理學生申訴案件。
(三)配合辦理校內外相關研習進修活動,提供經驗分享及觀摩機會。
(四)規劃符合民主程序之規範制度,由學生透過評選或票選的方式,參與制訂學校服儀相關規定。
五、本部將持續加強督導學校落實由學生自主管理髮式政策,依據本部修訂之「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4款「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不應針對學生髮式作規範,並不得進行懲處;有關學生服裝儀容之相關規定,應廣納學生意見,循民主參與程序訂定,以塑造開明、信任之校園文化。」

5.回覆疑問: 教育部廢止私立學校髮禁事宜 因尊重私校  教育部不行文廢止要求
也尊重私校特色 謹請私校參照比照國立學校的規定來參處
若私立學校不違反教育部部得因頭髮而懲處學生 教育部不會介入干涉
但 修正教育基本法中 因說明學生身體自主權 國家須以保障  
私立學校可以有髮式規定 但是不得懲處

2007-5-29 18:00 灰羽
回復 #2 hihikaren8989 的帖子

...頻果日報
0 不錯阿! 但是 自由時報 比較好吧@! 頻果 太沒人氣了  0

2007-5-29 23:39 小賴
回覆

已處理

[[i] 本帖最後由 小賴 於 2007-5-30 01:35 編輯 [/i]]

2007-5-30 01:49 popo8177818
哈~

我綜高科的
及時通popo8177818

小朱

密我吧~

就說你是皮及網看到的

2007-5-30 20:48 a0224951355
哈哈~
原本我要來發貼的
原來有人比我早一步發貼

我是滬江二年級生
資處的

教育部有公開發表北市全面恢復髮禁嗎?
我朋友公立學校怎麼都沒有動作勒?

我是燙玉米鬚拉
之前比較長
我也聽教官建議去剪短
可是復撿不讓我過?
我說等下次變長我再剪一次

教官說等不到那天

哇靠.....這樣不就叫我理光頭嗎?
學生也是有自尊心的!!

說難聽點啦....新加坡憑什麼管台灣學生的髮式?
關他們屁事阿!

況且....為什麼只有台北市?
就因為學生是從台北出去的?
這樣很好笑耶!

滬江學生要團結 教育部說一套做一套

另外我要補充一點
教官說 一天不把頭髮弄到合格
就每天把你留下
如果不留 就記小過一支
記到髮式合格為止!
請問.....這樣教育部當初的公文 他們當放屁嗎?

[[i] 本帖最後由 a0224951355 於 2007-5-30 20:54 編輯 [/i]]

2007-5-30 22:23 小賴
回復 #8 a0224951355 的帖子

台北市教育局未恢復髮禁 而是轉由學校自行制定 並尊重各校現行髮規

2007-6-1 06:23 maxll52027
[quote]原帖由 [i]大熊老師[/i] 於 2007-5-29 16:33 發表 [url=http://www.pkey.net/forum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77671&ptid=12697][img]http://www.pkey.net/forum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把你們學校的服裝規定po上來看看  尤其是頭髮的規定為何?

1.私立學校因係自力興學,並迭受家長要求,學生生活管理,致有別於國立學校與符合團體紀律之較高標準,學生髮式仍請適合學生身分,梳理整齊為宜。
2.本部於76年已廢止 ... [/quote]



要內容如下:
(一)學生個人髮式屬於『基本人權範圍』,學校校規不得將髮式管理納入學生輔導管教及校規之規定範圍,並不得藉故『檢查及懲處』。
(二)學生人權保障日益受到重視的教育思潮下,屬於『人身自由的髮式』,理應受到『尊重』,不納入學生管教範圍,學生個人髮式宜積極宣導以健康、整潔原則為主,『由學生個人自主,學習對自己的行為負起責任』。
(三)自94學年度起,各校校規應落實『尊重學生人權』,現行校規(含學生手冊)中援引本部已廢止之規定、規範學生髮式者須儘速進行檢討、修改。
  
這才是重點

2007-6-1 07:45 大熊老師
回復 #10 maxll52027 的帖子

1.私立學校學生   雖然說不能因之懲處 但是學生務必修剪頭髮 遵守校規

  2.這些是開放髮禁的內容 但是不適用私立學校

  3. 各校學生更務必遵照學校服裝儀容規定 不得惡意違抗

2007-6-1 23:18 小賴
回覆

私立學校 雖未強制規範
但是教育部業已規定  私校也不得因為頭髮作為懲處依據
學生可協請家長向校方反映  私校部分
教育部業已持續來函妥處 並加強宣導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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