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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6-8 21:54 tpes
新總版規!!(6/8日更新)

[quote]前言:
請入鄉隨俗,本站有來自不同地方和國家不同的會員,但他們都是想找一個完善的論壇留下,
相信我們的一眾的管理員,版主以及會員都有一個共同的理想或想法,就是將本站變成
一個比現在更好或最好的論壇,一個和諧和睦,互相分享交流文化或發放心得的理想網站空間。

版規是死的,人卻是生的。這不過是一個相對的客觀標準。當中或許存在著很多的灰色地帶,
可能會被人們曲解原來的意思,但願大家能明白版規最基本的精神「互相尊重,互助合作」。
既然大家有緣能這裡相聚,何不珍惜每一刻,用歡笑化去怨懟!來分享事情。[/quote]


[quote][color=Sienna]一、辱罵論壇版主、分區版主、超級版主,立即禁言,再犯者刪除帳號。

二、如有異議請到投訴區向管理員投訴(請勿私下發短訊給管理員)。

三、(1)辱罵、互串、影射會員,立即禁言,再犯者刪除帳號 ; (2)辱罵,互串、影射壇主,立即刪除帳號。

四、發表意見不代表本論壇之意見,只屬於個人意見。

五、嚴禁講粗言穢語、粗口、挑起罵戰或煽動人身攻擊,違者一律禁言,再犯者刪除帳號,惡意洗版者永久禁言。

六、本壇禁貼有關色情圖及賭博的東西:如相片、影片或連結,違規者立即刪除帳號。

七、嚴禁多重帳號註冊,如發現者,將刪去所有註冊者所有相關帳號!

八、嚴禁會員對版主執行版規過程中的處理手法進行無理的質疑!一經收到投訴,並查明屬實,會員即時禁言,再犯者永久禁言。

九、會員不得擅自引發任何以組織性的幫派,小組織等,申請團體版者則例外,如發言者,將被口頭警告,不接受的會員可被禁止訪問!

十、引發罵戰之會員將會即時被禁言,參與者也不例外,不接受者即時刪除帳號。

十一、在頭銜、簽名、頭像或任何主題上宣傳網站者,將被永久禁言(個人網站除外)。

十二、不得宣傳非聯盟論壇的論壇。

十三、實習版主,論壇版主,分區版主等未經請假手續,或未回覆回歸論壇,一律先降為一般會員,交接給代理人管理,等個人事情結束後在調整其職務回原來的管理人員身份!〔[color=Red]請假請使用短消息通知站長 請假[/color]〕[/color][/quote][color=Blue][quote]以上如有犯錯者,將給予適當警告次數

第一項:違反1.3(2).11,將給予2支警告

第二項:違反2.3(1).5.6.8.10.13:將給予一支警告

第三項:其他尚未列出之懲罰,給予口頭警告,第二次將給予1支警告[/quote][/color]


[quote]附加聲明:



[color=Sienna]一、會員個人資料中,不得含有影射各會員、論壇管理人員、分化論壇等圖片或字句,以及色情、恐怖資訊或宣傳其他網站,本論壇管理員有權向該等會員作出資料修改而不作任何通知。

二、身為會員,有責任保護你自己既帳號,密碼應該數字與英文夾雜而且不少與8個字。如果有人盜用左你個帳號作出犯規既行為,我地一樣會依壇規或版規處理。

三、不得借用其它會員之帳號,亦不能將帳號借與他人使用,初犯者禁言,再犯者刪除帳號。

灌水-post的定義 :

一、回覆字數少於20字以下者,建議不如別回,因為這樣對發表者是一種不尊重。一樣列入灌水post。

二、「文不對題」的文章或回覆相同文字就是灌水 。

三、請一律以標準文字發表文章及回覆勿一律用符號。

四、以同樣的字串或意義重複回該篇文章就是「灌水」。

五、如果重複於「不同主題文章」但卻使用一樣的字串回覆則列入灌水。

六、在自已發表文章中隨便回覆或灌水,一樣列入灌水。

七、直接從其他板copy文章回覆者,一樣列入灌水。

八、如只回覆如: ""推"" ""推推"" ""謝"" ""謝謝""
""THX"" ""THXTHX"" ""支持一下"" ""幫你推一下"" ""3Q""
""看不到"" ""給我看"" ""給你錢了"" ""強"" ""猛"" ""ㄏ""
""CC"" ""3Q3Q3Q"" ""see see "" ""GOOD"" "VERY GOOD" ""推推推看看""
""謝謝分享"" ""感恩丫"" ""看看吧"" ""看"" ""THanks ""
"" @@看看ㄅ"" ""先看看"" ""我是第一"" ""我要看""
""謝謝"" ""頂"" "" thank you "" "" 辛苦了 ""…..等等等,
一些無意義的回覆,更不要說每篇都回覆一樣的或複製他人的回覆,或是用灌水
機所製造出來灌水回覆文,此種一律列入灌水範圍之內![/quote][/color]

[quote][color=Red]----------扣分條例----------[/color]


[color=Green]第1條:本區嚴格處理一切為 Post 行為 + 無意義回覆
內容空乏.過於精簡.不切合主題之回覆,或純表情符號圖案的帖子
例子:如只回覆如: ""推"" ""推推"" ""謝"" ""謝謝""
""THX"" ""THXTHX"" ""支持一下"" ""幫你推一下"" ""3Q""
""看不到"" ""給我看"" ""給你錢了"" ""強"" ""猛"" ""ㄏ""
""CC"" ""3Q3Q3Q"" ""see see "" ""GOOD"" "VERY GOOD" ""推推推看看""
""謝謝分享"" ""感恩丫"" ""看看吧"" ""看"" ""THanks ""
"" @@看看ㄅ"" ""先看看"" ""我是第一"" ""我要看""
""謝謝"" ""頂"" "" thank you "" "" 辛苦了 ""…..等等等,
這好像不錯   (可以接受)
我ㄅ要ㄑ看電影      (不可接受
一些無意義的回覆,更不要說每篇都回覆一樣的或複製他人的回覆,或是用灌水
機所製造出來灌水回覆文,此種一律列入灌水範圍之內!
扣分方法:每篇扣5分~版主可以自行去扣除其分數但不能多於五分



第2條:禁自問自答
希望會員慎重討論,聊天,而不要出現"自問自答"的情況!
例子:標題:我好開心啊?
回復:沒有人進來來回我問題..快一些進來啦.
扣分方法:以上類型文章歸入為 Post 類別,每篇扣5分~版主可以自行去扣除其分數但不能多於五分


第3條:禁止一切含有情色、賭博成分的帖子
懲罰方法:即時禁言!

第4條:為免浪費論壇資源,本板嚴厲禁止會員發表相同或同類文章、投票,明知故犯者必定重罰!
扣分方法:每篇扣5分!~版主可以自行去扣除其分數但不能多於五分

第6條:禁貼錯區 (定義:有關壇的公告/有關壇的問題/分數問題/等等)
懲罰方法:初犯不除罰,並幫你轉區!~版主可以自行去扣除其分數但不能多於五分

第7條:在任何情況下,而接龍形式的遊戲主題作回覆,此舉視為刷屏,版主有權把主題鎖上及刪掉!

第8條:不得人身攻擊/惡意辱罵板主或各會員。

第9條:不得在論壇提及任何國家,政黨相關內容,論壇不提供討論政治相關議提![/color][/quote]

[quote][size=5][color=Red]所有各區的版規接不得抵觸總版規!![/color][/size][/quote]

不理職位,如不守版規,即降級!
被降級有問題可pm問版主
管理員有更終決定權,將其恢復原職務!

2007-6-9 06:02 海洋地帶
以下為我個人的想法~_~(我應該有Rights of Speech吧?)

我個人覺得現在規矩太嚴格的畫會對論壇聲望有影響耶~

現在會員人數還不夠多~

所以要是太過嚴格的話~

可能會有很多會員逃走唷~

我個人覺得呀~

要刪除帳號的話應該針對惡意辱罵他人者,以及蓄意灌水者~

還有灌水文之部分~

大家同查發言都會有在20字以下(除非對文章極度認真)

但是對文章認真的人又不是很多~

所以這種規矩會導致論壇空虛唷~~

所以我這人建議改成[12字以下會被視為灌水文]

還有關於版主方面的~

所謂的無回歸或回覆自己管理的論壇...是多久呀@@?

不能讓您們的人民過得太困難,這樣論壇才會有好的未來唷:)

[[i] 本帖最後由 海洋地帶 於 2007-6-9 06:05 編輯 [/i]]

2007-6-9 06:34 闇黑魔神
版規是死的,人卻是生的。

SO...不要惡意挑戰管團

我們是不會太嚴格的

2007-6-9 08:54 Xavier
版規是用來處理犯規的人, 不是用來處理好人

我想大家應該都不用擔心版規吧!!:lol

2007-6-9 10:56 灰羽
反對

三、(1)辱罵、互串、影射會員,立即禁言,再犯者刪除帳號 ; (2)辱罵,互串、影射壇主,立即刪除帳號。

原因: 當然是不能有髒話\但是 影射 是一種發表意見的行為
  
十一、在頭銜、簽名、頭像或任何主題上宣傳網站者,將被永久禁言(個人網站除外)。

原因: 我不知道 無名算不算

2007-6-9 10:59 灰羽
二、「文不對題」的文章或回覆文就是灌水 。

不一定吧 !

有時我亂回 還會被加分   

認真回反而被扣   好像是大雄 老師 注音文太多

2007-6-9 11:17 闇黑魔神
沒了

三、(1)辱罵、互串、影射會員,立即禁言,再犯者刪除帳號 ; (2)辱罵,互串、影射壇主,立即刪除帳號

那根脆大家都來互罵好了,會員版主們也不必尊重壇主,隨便亂來好了= =

我們以上所有規定都是嚴選過才放上的,麻煩請把它當作"法律"來遵守 至少在這個論壇是得遵守這個"法"的

2007-6-9 16:01 柴可
關於那20字
我覺得是否不適用呢?
因為,我覺得不只我,連一些大大的字數也不到20字
我並無冒犯之意,若感到不適,請見諒!

2007-6-9 16:24 幻月軾
十一、在頭銜、簽名、頭像或任何主題上宣傳網站者,將被永久禁言(個人網站除外)。

我對這條版規有問題~

不知道可不可以舉例哪些網站屬於不能在這宣傳的!!

2007-6-9 19:18 闇黑魔神
不能宣傳同性質網站

就是論壇啦!

為了加強版規實現,我會加裝一個本人自寫的插件讓比較懶的回覆的人使用

至於插件的功能,我不先透露,敬請期待!

大約會在暑假初期裝好!

Thanks!

2007-6-16 15:47 荻葉
其實我覺得回文的限制可以放鬆一點,
很多人貼文都是受回文支持的動力而持續下去的,
如果規定得太嚴,並沒有太大的好處。

2007-6-16 16:04 Xavier
回文已經變成可以用感謝按扭了~ 這樣已經簡單很多了喔^^

2007-6-16 16:14 b558149
有什麼規定就說出來
不然到時候 犯了
還說什麼沒有規定之類的話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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