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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6-12 08:58 大熊老師
[轉]放鞭炮 學生記過 師長…沒事

【聯合報╱記者游振昇/潭子報導】 2007.06.12 02:06 am

  
潭子鄉潭秀國中有家長投訴,學生曾在校園內放鞭炮被記過處分,上周校方為慶祝今年國中基測成績好,燃放3樓高的鞭炮,家長說學校放鞭炮有2套標準;該校家長會長卓文風昨天說明,是家長會為了鼓勵學生才放鞭炮。

投訴的家長指出,他小孩就讀潭秀國中,上學期在校園內因頑皮與同學在校園內放鞭炮,被教職員發現,提報校方記過處分。

這名家長說,學生觸犯校規被處分並無不妥,但學校卻自己在校園內放鞭炮,令他覺得不可思議,家長表示,上周四下午1點,學校在校園內掛上3層樓高的鞭炮,燃放時間更久。

這名家長認學校對放鞭炮的行為有2套標準,他說學生放鞭炮要記過,師長放鞭炮也應該記過,才能讓家長與學生心服口服。

潭秀國中訓導主任陳光明昨天表示,今年國中基測傳出好消息,家長會主動帶鞭炮到學校燃放,目的只在鼓勵學生。

該校家長會長卓文風說明,上次在校園內查獲應屆畢業生與校外人士放鞭炮,教職員已勸導這名學生,但不被接受,後來校方才記他1支小過懲戒。

卓文風表示,潭秀國中今年基測成績好,家長會為了鼓勵第一階段成績不好的學生繼續加油,因此到學校放鞭炮,燃放前也請學校廣播告知放鞭炮的原因。

【2007/06/12 聯合報】@ [url]http://udn.com/[/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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